Wednesday, October 25, 2006

茄喱啡,唔係煙一pair

「我踏中釘,係我痛,係我喊。係我的事。
所以你無理由同我講:『小小事,喊到鬼晒咁嘈!』
我,係我呢部戲的主角。
然而,
問題係.......我,做的是茄喱啡。」( By 黃子華@兒童不宜 )

很早已知道自己是一個茄喱啡 ( 不是客吐說話 ),
不是做大事的人。

黃子華說:
「茄喱啡,喊同笑是同一個表情;追殺人同被追殺是同一個動作。
茄喱啡,最大的賣點是,佢出現左!」

妙!
「我出現左。」
這才是做人的至高境界。
沒有茄喱啡的戲,有乜好睇?
幾十年人,出現左,已經是最大的成就。
我為我的出現而驕傲。
今餐,食好D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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